关于《一建•卧龙轩(尤溪三奎新城F-03地块)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函
各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与修改,招标文件如有与本澄清(修改)不一致,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一、原第一篇中投标邀请书第三条第1点: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修改为: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取消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条件。 二、原第一篇中投标邀请书第八条第2点:投标人需提交注册在福建省行政区范围内的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修改为:投标人需提交年检合格的…